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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銀市白銀區萬盛路1號701室 聯系電話:18794212377
備案號:隴ICP備11000604號-1

WL2019ZZ041
受委托,參照《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現將以下標的公開租賃事項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標的名稱 | 蘭州市城關區白銀路街道小南城巷房屋 |
房屋地址 | 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白銀路街道小南城巷10號 |
地號 | G47029 |
房產證號 | 蘭房(城公)產字第06753號 |
證載建筑面積 | 886.20㎡ |
建筑結構 | 混合結構 |
層數 | 共8層 |
幢號 | 第3幢 |
標的狀態(現狀) | 獨立單元,水、電、暖、衛生間齊全 |
租金底價 | 3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年付 |
租賃保證金 | 96,000元 |
租賃期限 | 5至10年 |
租賃方式 | 整租 |
租金遞增方式 | 須承租人與出租人商議 |
注:租賃標的以房屋現狀租賃。
二、承租人的資格和條件
1.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均可報名參與。
2.具有良好商業信用和資金支付能力。
3.承租人須在《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首年房屋租金。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承租人確定方式
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人;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掛牌價直接簽約。
四、租賃須知
1.公告期: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29日17時止。
若在公告期內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公告期限以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最多延長2個周期。
2.意向承租人應在公告期內自行踏勘租賃標的,提交租賃申請及相關材料,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截止公告期滿前,按規定交納租賃保證金到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租賃保證金確認到賬后,取得參與租賃資格。逾期未提交租賃申請及相關材料,或租賃保證金未按規定時間到帳的,視為放棄租賃意向。未租賃者的租賃保證金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無息原渠道退還。
3.意向承租人應在被確定為承租人后3個工作日內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合同內容以出租人相關規定為準),并在該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首年房屋租金,后續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按照該合同約定自行結算。已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在扣除產權交易機構的服務費用后,根據出租人所要求的金額轉為租賃押金,保證金不足以交納押金的,需要繼續補交押金。否則,視為違約,其交納的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4.承租人應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約定付清首期年房屋租金及服務費后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人辦理租賃手續。承租人如不及時辦理租賃手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負。
5.租賃標的列示的面積,僅供參考。實測面積與權證面積若有差異,不調整標的租賃價格。
6.本次租賃活動相關稅費由轉、承租雙方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承擔。
7.承租人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房屋租賃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擔全部責任。
8.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或與第三方簽訂分包經營租賃等協議,不得轉讓、轉借或調換使用。否則,出租人有權單方終止租賃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賃押金不予退還。
9.租賃標的房屋的水、電、暖、物業等費用由承租人按計量向各征收部門按時交納。
10.意向承租人應充分了解租賃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并到出租人及有關部門咨詢。意向承租人報名并交納租賃保證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認可租賃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表明其在《租賃申請承諾書》中對出租人做出接受出租條件并以不低于出租底價承租標的承諾的確認,自愿接受租賃標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和風險。意向承租人在被確定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賃標的狀況或租賃標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還租賃標的或拒付房屋租金。否則,視為違約,其交納的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11.其他詳見《租賃申請承諾書》《租賃須知》《租賃合同(待簽)》等文件。
五、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蘭州市張掖路87號中廣商務大廈8層
聯系電話:0931-8474918
聯系人:慕女士19993187269 馬先生1391921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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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產權交易所
2019年5月16日